美瞳是医疗器械,不该成了“美丽陷阱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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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隐形眼镜备受近视人群青睐,而其中的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——美瞳,更是销售火爆。但据《法治日报》报道,当前美瞳市场仍存有相当程度的风险隐患。很多消费者都把美瞳当作美妆产品,而忽视了这种隐形眼镜其实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。相关厂商更是有意无意隐瞒这点,在制造、宣传和销售等环节存在种种不规范操作。

美瞳是带有装饰功能的隐形眼镜,专业名称为“角膜接触镜”,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。这也意味着,美瞳的生产企业需要取得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,经营此类产品的商家需要取得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。

但现实中,有相当多并无资质的厂家,在生产、销售相关产品。有媒体发现,按照医疗器械要求销售美瞳产品的商家“少之又少”。

这些无疑给消费者识别、选购美瞳产品带来了困难。消费者花高价买到的所谓高科技产品,也可能是三无产品,其安全性都未必能得到保证,美瞳产品沦为了“美丽陷阱”。

另外,值得注意的是,一些厂家在宣传时动辄打着“某某明星同款”口号,严格来讲这也是不合规的。我国广告法规定,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、证明。而且,这种“轻佻”的营销话术,也会相当程度麻痹消费者,让其以为这只是一个时尚单品。

因此,对美瞳市场仍需进一步规范,强化消费者的权益保护。早在2022年9月,国家药监局就曾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。在今天看来,相关专项行动也有常态化的必要。

同时,消费者也应对美瞳产品的健康风险作出充分评估。有医生曾介绍,现实中不乏佩戴不适导致角膜磨损严重甚至失明的案例。

目前我国美瞳市场按零售额估算约为150亿元-180亿元。对如此庞大的市场进一步规范,也是保障美瞳产业长远发展的必要之举。

□柳早(媒体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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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新京报 【编辑:曹子健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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